
藥局 130 - 131
壹.健保法規
98.01.01起藥局IC卡作業
一.前置作業:
系統支援管理 / 系統基本設定 / 系統環境設定二
1. 勾選IC功能啟用:一律寫入上傳資料及IC卡
2. 設定COM PORT
二.操作方式
A.自行登錄:患者持IC卡至藥局,直接插卡,自行填入相關資料存檔
1. 插入IC卡
2. 按新增帶出IC卡病人基本資料
3. 請填入相關資料及確認原案件分類及日期卡號,疾病碼,院所代碼,處方來源
可依院所代碼自行判斷
4. 輸入處方,完成存檔即可寫入上傳及IC卡
B.自動匯入:藥局診所連線(適用門前藥局)
1.前置作業:系統環境設定一 : 需設定門診路徑
2. 插入IC卡
3. 按新增,系統會自動搜尋相關連結路徑的門診系統內資料
4. 自動帶出病人看診資料
5. 確認基本資料及處方無誤,即可直接存檔
C.慢性病連續處方簽
)慢處簽第一次:依自行登錄或自動匯入作法不變
)慢處簽第二~第三次
1.插IC卡
2.按新增
3.案件分類請選擇2.慢性病調劑,即會出現慢性病資料匯入的按鍵
4.點慢性病資料匯入即可出現慢性病視窗供選擇(有二筆以上資料才會顯示)
5.如僅有一筆資料,系統會直接帶出,無需選擇
6.需填入調劑序號(這次是第幾次領藥)及可調劑次數(調劑總次數)
7.請選擇該次調劑藥師
8.確認資料無誤後即可存檔
D.欠卡.補卡
1.欠卡當次不登錄資料(院所需自行留下處方簽或登記以備補卡時登錄)
2.補卡一律自行登錄
3.待患者至診所補完卡持收據及卡片至藥局補卡
4.插入IC卡
5.輸入相關資料
6.就醫日期與調劑日期請依實際日期填寫
7.存檔時系統會判斷調劑日非系統當天日期會詢問是否為補卡資料
)是:寫入IC卡及上傳資料,但有補卡註記
)否:當一般正常自行登錄,寫入IC卡及上傳,為正常資料
E.修改
-->修改處方存檔時,一律詢問是否寫入,請院所自行判斷
F.刪除
-->刪除之資料,不會存在資料中,但仍顯示在上傳資料,但註記取消,不會上傳及
申報
-->下方統計實際上傳筆數(不含刪除筆數)
-->下方可列印報表供查閱
貳.系統其他功能修改
1.系統環境設定新增,處方簽及收據列印之設定
2.調劑建立處之列印功能修改為補印功能,可補印處方簽及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