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 234 - 235
改版內容
壹. 健保法規
一.原2歲(含)改成3歲(含)以下兒童之門診診察費得依表定點數加計百分之二十。
1.健保法規:98.01.01起,三歲以下兒童診察費可加成20%
(健保局小姐說三歲以下是依年去判定)
2.系統操作不變,看診時診察費仍先依一般診察費計算
3.基層院所執行合理門診量時,三歲以下兒童優先調整,依調整後金額加成20%
4.醫院執行資料檢核時,三歲以下兒童優先調整,依調整後金額加成20%
二.IC資料上傳預檢:IC上傳處新增”產生預檢檔案”存在C:/INTERNET/門診預檢上
傳檔案資料夾
貳.系統其他功能修正:
一.掛號作業:
1.修正卡號時程排序
二.診間醫令:
1.中祥醫院功能修正(中祥醫院專用)
目的是在管控藥品使用量,舊病人曾使用該藥者可以拷貝方式繼續使用該藥
新病人則使用替代的藥品不可使用該藥
A.系統環境設定3/隱藏簡碼第一碼設#
B.醫生在診間醫院打醫令時,設#字號的藥,醫生打不出來用呼叫(F1)和套餐
(F2)醫令也都不會顯示,但醫生用COPY病歷時,會出現在醫令裡,但此筆醫
令會呈現黃色底
C.補輸全都看的到,因為申報小姐要看(醫令不會呈現黃底)~
五.其他
1.修正結束作業無法使用鍵盤按ESC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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