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 252 - 253
改版內容
壹. 健保法規
一.健保局自99年10月1日起實施,公告「健保IC卡存放內容」及
「健保IC卡資料上傳作業說明」,新增醫療專區處方箋簽章之欄位
-->醫令寫入時需增加安全簽章
二.健保局自99年10月1日起實施,公告新生兒就醫依附註記,
自現行出生起31天內延長至60天
貳.系統功能修正內容:
一.修改系統環境設定之醫令不寫入之判斷:(自99年10月1日起)
自99年10月1日起看診處醫令不寫入,不再有不寫入選項,一律直接寫入
系統操作:
1.系統設定/家醫及IC設定/醫令寫入IC卡設定一律設直接寫入
2.系統設定/家醫及IC設定/補輸醫令寫入IC卡設定可設直接寫入或不寫入
A.條件判斷修正:(自99年10月1日起)
)補輸醫令不寫入:
a.新增資料時:照舊可以異常碼掛號,資料會寫入上傳成
一筆異常碼的上傳資料.(含醫令),不會產生安全簽章
b.修改資料時:不會修改任何上傳資料,也不會產生一筆AI
)補輸醫令寫入:
a.新增資料時:照舊可以異常碼掛號,資料會寫入上傳成
一筆異常碼的上傳資料.(含醫令),不會產生安全簽章
b.修改資料時:會修改上傳資料,會產生一筆AI
二.系統針對掛號日期年份加強判斷(健原診所)
系統操作:
1.系統設定/4系統環境設定/檢查掛號之年份並且提示請打勾
判斷:掛號年份不等同系統年份即提示
三.新增系統欠卡需補單提示(健安診所)
系統操作:
1.系統設定/4系統環境設定/欠卡需補單提示請打勾
四.新增系統檢核功能,針對醫令51017C和51021C及51022C和
51009C和51010C及51011C這六個醫令,這些治療都應間隔一週(>=6天)
7天內不得重覆(魏皮膚診所)
系統操作:
1.健保申報/資料檢核作業/檢核皮膚科處置醫令7天內不得重覆打勾
五.根據健保局規定,針對復健療程尾日重新判斷(友仁醫院及林森醫院)
條件應為療程起日為加上30天後的月份之月底.
六.新增系統檢核,當掛31子宮抹片,又另掛一般看診開55021C時,系統會
檢核出CC預防保健31者,同天不得再開立55021C項目(板橋國泰)
七.加強系統安全模組認證時,當SIM卡代碼和系統設定院所代碼不符時,
系統會有提示訊息並取消認證(吉星診所和鼎祥診所)
八.修正居家護理所05303CA未寫入IC資料上傳(修改條件健保代碼>=6碼改成7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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