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局 147 - 148
改版內容(147A-148)
壹.健保法規
一. 針對99.10.01起,IC卡軟體改為3.0版,新增醫令寫入之安全簽章
及新生兒就醫註記日期限制由31天改為60天
)系統操作:
1.系統支援管理 / 系統基本設定 / 醫令不寫入IC卡
-->此功能自99.10.01起,改成IC卡醫令詢問寫入
(不再有不寫入功能)
A.醫令寫入:一般正常寫入,有修改就會再加一筆AI資料上傳
-->新增資料狀況下,一律直接寫入(補單亦為新增資料)
B.醫令詢問寫入:針對修改狀態,詢問寫入時
Y-->同直接寫入(有異動時會產生一筆AI資料)
N-->醫令不寫入,上傳資料及IC卡都有任何異動
貳.系統功能
1.修正藥庫改簡碼,若原簡碼TSS9要改成TSS,會秀出簡碼重覆
-->條件修正再嚴謹些.
改版內容(147-147A)
壹.系統功能
一.修正系統自動計算醫令之天數,顯示在醫令右方的"日"
欄位,將此日份代入IC上傳之醫令天數
-->條件修正如下:
1.當拷貝病歷時,若天數是正常依頻率總量算出者,則申報
天數欄位及右方天數欄位在拷貝時先清空,存檔時重新
計算
2.當拷貝病歷時,若天數非正常依頻率總量算出者,而是自行
輸入的強制性天數時,則拷貝時照舊拷貝,不清空,存檔時不
重新判斷,直接依拷貝天數拷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