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 267D - 268
壹.健保法規:
一.重申居家照護案件A1.A2.A5.A6.A7訪視人員及訪視日期填報規定(101.09.01起)
1.請填上就醫日期及治療結束日期及執行時間起迄
2.針對居家照護案件,在抽查明細表裡的d30「診治醫事人員代號」
請填報該月第一次訪視人員身份證
※若同一天訪視人員一人以上者,
優先填報順序為醫生-->護理人員-->其他專業人員(例如:RT…)
二.診察費加成規定(自101.10.01起)
***西醫醫院:(不變)
A.4歲以下兒童不限科別,加計20%
B.婦外兒科加計17%
C.若同時符合加成37%
***基層院所診察費計算***
合理門診量第一階段合理量診察費加成(1-25人)
0-3歲11月 4-6歲11月 7歲以上
不分科 20% X X
兒專醫師 23% 20% 3%
兒專併兒科 23% 23% 3%
婦外專科醫師 29% 9% 9%
合理門診量第二階段以後合理量診察費加成
0-3歲11月 4-6歲11月 7歲以上
不分科 20% X X
兒專醫師 20% 20% X
細述如下:
A.一般的門診診察費:
一.3歲以下不分科加成20%(照舊不變)
二.4-6歲(4歲以上未滿7歲)針對有兒專醫師執照的院所可加成20%
B.針對婦兒外專科申報第一段合理門診量內門診診察費:
(包含00109C.00110C.00139C.00140C.00158C.00159C.
00119C.00149C.00120C.00150C.00168C.00169C.01023C)
婦兒外專科包含,外專A0300,整專A0301,兒專A0400,婦專A0500,
骨專A0600,神外專A0800,泌專A0900,兼具婦兒外專科証照者,擇一
列計,歸類原則為優先歸入兒專,婦專次之,外專第三,如有多重外科,則
以外科優先,神外次之,整外第三,骨科第四,泌尿科最後
一.6歲以下(含3歲)只要是兒專又看兒科就加23%
二.不分年紀,只要看婦外專科加成9%
三.不分年紀,只要看兒專,加成3% ,所以若3歲以下給婦外專科醫師看可加成29%
-->將合理門診量的兒專,標題改成"婦外兒專"改成下拉選單供院所選擇上述的專科,
一樣是記憶式的,原本選兒專的,改版完就是秀兒專.
-->原合理門診量的調整時間取消,改成調整月份,不然有些院所日期時間顯示有調
整,但調錯月份了.
C.基層診所醫師兼具藥師者,以醫師親自調劑支付標準核給藥事服務費,且每日親自
調劑處方以50件為限,超過50件不予給付藥費及藥事服務費
-->藥服費調整新增選項,請自行填寫件數,大於該件數,則調整時,若藥師=醫師時,
會依此件數調整藥費及藥服費
-->超過件數者,藥費及藥服費為0,醫令類別為4
三. 糖尿病法規(101.10.01起)
A.取消P1404B及P1406B
B.新增P1410C及P1411C
系統操作:
1. 醫令原打P1407C,P1408C,P1409C,醫院會帶出P1406B
現修正成不再帶入P1406B,但可申請一般的醫師診察費
2. 醫令輸入P1409C時,系統會再自動多帶入12111C
3. 醫令輸入P1410C時,系統會自動跳案件E1,帶特治E4
醫令會自動帶入09006C及09005C
4. 醫令輸入P1411C時,系統會自動跳案件E1,帶特治E4
醫令會自動帶入09006C,09005C,09001C,09004C,09043C,09044C,
09015C,09026C,06013C,12111C
5. 診所此照護計劃維持不變,不納入合理門診量
6. 若診所維持3師+3執照者,給付為100%
7. 若診所為2師+3執照者,給付為80%,醫令中請自行輸入成數為080
(醫令P1407C,P1408C,P1409C三者給付為80%)
貳.健保申報
一.合理門診量
1.原合理門診量的調整時間取消,改成調整月份,不然有些院所日期時間顯示有調
整,但調錯月份了.
2.將合理門診量的兒專,標題改成"婦外兒專"改成下拉選單供院所選擇上述的專科,
一樣是記憶式的.
3.合理門診量調整優先順序變動如下:
)1.有加成的仍然先排:相同加成百分比以診察費高者先調
)2.若加成的人數調完仍未達到第一級人數,以一般診察費先調,慢處簽次之
)3.若加成人數已大於第一級人數,則以慢處簽先調,一般診察費次之
-->第一階段的若不考慮加成,以一般診察費先調
-->第2階段以後的則以診察費高的先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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