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診 650 - 651
一. 健保法規(自103.01.01起適用)
1.費用清單新增三個欄位 d109實際提供醫療服務之醫事服務機構代號
d110醫療服務計劃 d111 試辦計劃
2.病患來源新增 7.同次住院費用依規定切帳申報案件
3.醫令執行起迄時間修正如下:
a.僅手術費及麻醉費需填至年月日時分欄
b.病房費(第二部第一章第三節),放射線診療費,復健治療(第二部第二章第四節
第二項~第四項),治療處置費等項目必需填至年月日欄位.
c.復健處置醫令下的PTS1…等治療項目,比照復健治療項目填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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