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3 96.01.01起預防保健修訂條文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
主旨:公告修訂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起生效
請至網站自行參閱
http://www.bhp.doh.gov.tw/BHP/index.jsp
詳細修正請參考公告下方附表一
內容為
1.產婦產檢45支付點數由600改為400
2.新增產檢項目64(Rubella IgG實驗室檢驗)-->需配合時程41或45申報
信東系統操作:
1.修改點數:進入基本資料設定 / 健診設定 / 將時程45的金額修改成400
2.於藥庫新增一64之項目,於時程41或45時自行輸入即可
-->健保代號填64.簡碼64,價格200,醫令類別填2診療細項,費用種類填4檢查費,單量及一次日填1,支付成數100
存檔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