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0 96.07.01起長期服藥慢性病人領藥新申報規定
96.07.01起,長期服藥之慢性病人因長期臥床,行動不便,委請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醫師依其專業判斷確定可掌握病情再開給相同處方,依新規定申報
詳細公文請參閱健保局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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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東系統操作:
1.請進系統基本資料設定 /特治項目/
新增代號H2:長期臥床,行動不便,慢性病代領藥
新增代號H3:已出海為遠洋漁船作業,並有相關証明文件,慢性病代領藥
2.掛號:依正常掛號
3.看診:自行手動依患者實際情況輸入特治項目代號H2或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