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3 IC卡第二階段96年10月起正式上線
IC卡登錄及上傳案自96年10月﹝費用年月﹞起若完全未上傳將依相關法規處理
依本局與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96年6月29日協商共識:
●IC卡登錄及上傳不等同病歷,且當日上傳資料若較申報資料為多時仍以
申報資料為準並不會作為懲處之依據。
●第二階段登錄及上傳將以96年7-9月為緩衝期,自96年10月﹝費用年月﹞
起若完全未上傳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IC卡登錄及上傳資料品質實施方案支付原則請參閱網址
http://10.253.253.242/idcportal/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資料品質實施方案.htm
以上為健保局網站公告摘錄
**第二階段為醫令,主診斷及費用全面上線**
信東因應:
1.原本醫令就有寫入上傳之院所請照舊處理,不需任何改變
2.原本僅上傳掛號資料者,請速聯絡各區工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