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9 107.01.01起一歲以下兒童預防接種處置費申報
有需求的院所請致電各區工程師或0800進行改版至523版以利作業:一、 實施期間:民國107年1月1日起。二、 實施機構:各縣市預防接種合約院所及衛生所,且為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三、 實施對象條件或標準: (1)兒童接種1歲以下(含)應接種之常規疫苗劑次(如附表1),接種年齡限制為3歲以下(接種日期-出生日期計算小於36個月者)。 (2)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接種學齡前各項常規疫苗劑次(如附表2),受理服務時,應檢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