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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15年1月藥價請再次重新下載更新(1/12 15:37放新檔案)

因應健保局115.01.01起適用的新費用支付標準部份項目調整,所以請院所重新下載115年1月的藥價

部份急診加成規定如下(一切以健保署公告之費用支付標準規定為準則):

第二節.放射線診療

   急診病人之加成規範:下列二款,擇一申報:

(一)急診病人因緊急傷病必需立即檢查時,其檢查費用得按本節所定

點數加計百分之二十。

(二)符合重大外傷之急診病人,且緊急執行33075B 或33144B 診療

項目者:

1.二小時以內執行,得按本節所定點數加計百分之百;大於二小

時至四小時以內執行,得按本節所定點數加計百分之六十。

2.重大外傷係指主診斷為:

(1)ICD-10-CM:T07.XXXA。

(2)ICD-10-CM:S00-S01、S03-S11、S13-S17、S19-S21、S23-

S51、S53-S61、S63-S71、S73-S81、S83-S91、S93-S99、

T79(前述第七位碼皆應為"A")。

(3)ICD-10-CM:S02、S12、S22、S32、S42、S62、S92、S99

(前述第七位碼皆應為"A"或"B")。

(4)ICD-10-CM:S52、S72、S82(前述第七位碼皆應為"A"或

"B"或"C")。

(5)體表面積>20%之重大燒傷,且主診斷碼(ICD-10-CM)為

T31.20-T31.99 、T20.30XA-T20.39XA 、T20.70XAT20.79XA

、T32.20-T32.99、T26.00XA-T26.92XA。

3.本項加成獎勵費用優先分配於第一線執行人員,並每年提報獎

勵費用之運用情形予保險人分區業務組。 

 

第六節.治療處置

急診病人之加成規範:下列二款,擇一申報:

(一)急診病人因緊急傷病而必需四小時以內立即治療處置者,其

「處置費」得按本節所定點數加計百分之二十,但「一般材料

費」不得另按比例加計。

(二)符合重大外傷之急診病人,且緊急執行48014C、48015B、

48016B、48017B、48029B 或48030B 診療項目者:

1.二小時以內執行,得按本節所定點數加計百分之百;大於二

小時至四小時以內執行,得按本節所定點數加計百分之六

十。

2.重大外傷係指主診斷為:

(1)ICD-10-CM:T07.XXXA。

(2)ICD-10-CM:S00-S01、S03-S11、S13-S17、S19-S21、S23-

S51、S53-S61、S63-S71、S73-S81、S83-S91、S93-S99、

T79(前述第七位碼皆應為"A")。

(3) ICD-10-CM:S02、S12、S22、S32、S42、S62、S92、S99

(前述第七位碼皆應為"A"或"B")。

(4)ICD-10-CM:S52、S72、S82(前述第七位碼皆應為"A"或

"B"或"C")。

(5)體表面積>20%之重大燒傷,且主診斷碼(ICD-10-CM)為

T31.20-T31.99 、T20.30XA-T20.39XA 、T20.70XAT20.79XA

、T32.20-T32.99、T26.00XA-T26.92XA。

3.本項加成獎勵費用優先分配於第一線執行人員,並每年提

報獎勵費用之運用情形予保險人分區業務組。

 

第七節.手術

急診病人之加成規範:下列二款,擇一申報:

(一)急診病人因緊急傷病而必需立即手術者,其「手術費」得按本

節所定點數加計百分之三十,但「手術一般材料費」不得另按

比例加計。

(二)符合重大外傷之急診病人,且緊急執行64022B、64023B、

64024B、64197C、64158B、69038C、64237C、67013B、67002B、

67010B、67011B、67022B、67023B、67024B、68036B、68006B、

68005B、68001B、69009B、75007B、75009B、75805B、83036C、

83037C、83039B、73010B、71206B、72014B、73017B、74206B、

70001B、70002B或83080B診療項目者:

1.二小時以內執行,得按本節所定點數加計百分之百;大於二

小時至四小時以內執行,得按本節所定點數加計百分之六

十。

2.重大外傷係指主診斷為:

(1)ICD-10-CM:T07.XXXA。

(2)ICD-10-CM:S00-S01、S03-S11、S13-S17、S19-S21、S23-

S51、S53-S61、S63-S71、S73-S81、S83-S91、S93-S99、

T79(前述第七位碼皆應為"A")。

(3)ICD-10-CM:S02、S12、S22、S32、S42、S62、S92、S99

(前述第七位碼皆應為"A"或"B")。

(4)ICD-10-CM:S52、S72、S82(前述第七位碼皆應為"A"或

"B"或"C")。

(5)體表面積>20%之重大燒傷,且主診斷碼(ICD-10-CM)為

T31.20-T31.99 、T20.30XA-T20.39XA 、T20.70XAT20.79XA

、T32.20-T32.99、T26.00XA-T26.92XA。

3.本項加成獎勵費用優先分配於第一線執行人員,並每年提

報獎勵費用之運用情形予保險人分區業務組。

4.「手術一般材料費」不得另按比例加計。